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申维丰  李仁红  李晓航  
已解决问题

关于财产分配的问题

 06-24 11:09  悬赏 20  发布者:plxxxq……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烟台 回答:(3)
家里共有四个女儿两个儿子(大女儿户口在本地,但在东北居住,仍领取本地政府的补助一年约1000元)。父亲已经去世,父亲生前与母亲有一座老房,大儿子结婚时父母问要新房还是老房,如果盖新房大儿子要承担一半的债务,但大儿子选择要老房。小儿子结婚父母就给了一万元剩下的债务由小儿子承担。由于父母将老房给大儿子结婚了没有地方居住所以两人共同盖了一座新房,但是欠了一万多的债。由于父亲去世母亲没有经济来源,于是本地的五个儿女商量每月给老母亲80元的生活费(大女儿的政府补助都让母亲领取使用了),但是两个儿子答应了却没做到只是一年给200元的养老费,而且并不是每年都给。父母生病(包括父亲殡葬)所产生的费用六个儿女都均摊。但是现在父亲去世,母亲偏向大儿子,想让大儿子把老房还给自己住再掏一万元用来还债(盖新房时的债务),把新房给大儿子。一万块只能把债务还上,但是以后老母亲的生活怎么办?女儿也参与抚养老人,难道就没权利继承部分遗产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6月24日 11时21分
新房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10000元的债务属于父母的共同债务,父亲去世,该房的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债务的一半属于父亲的债务,母亲无权处分父亲的那部份遗产,但对于属于自己的那部份财产有权处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6-24 11:24
母亲当然是儿女都有义务扶养,从法律上来讲女儿儿子都有平等的继承权。但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少分。建议一家人以和为贵。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026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6-24 11:25
需要确定遗产的份额后,才能确定你母亲的财产处分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0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3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97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6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28
湖北 武汉
人气:7344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