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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广西 04-13 20:44  悬赏 0  发布者:yiziku……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和我老公,是结婚前买的房,房产证是结了婚后才得的,是他妈妈出的钱付的首付,后来也是他妈妈学的代款,但是他的吃住现在都在我家,生活费也很少给,或是有时都没给,房产证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我们也去做过公证,证明是夫妻同共财产,但是我听说如果房地证上不写我的名字,到离婚了,我老公有权不分房子的一半给我,那我是不是一定要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才可以分得一半,还有,我们做过公证了,那他如果真的不想分一半给我,那是不是房子我也没份,我想请问一如果想离婚后房子可以分一半,除了加名字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吗?还是一定要加名字呢?
问题补充:
那我想问一下。。原则上平分,但是什么情况是原则以外的呢,如果我想确实离婚后我可以得到房子一半的产权,那我应该怎么办呢?
公证还是不能加名字,我问过公证处的人了,他们说。要还完代款了才能再加上名字,那这个还完代款就存在着要垫资,然后又要从新做过按揭,又要找中介办理各手继下来,要上万的费用才能加名字呢,所以我现在很苦恼我应该怎么才好,麻烦你们帮我解决一下,谢谢了。。还有。刚才我看到婚后夫妻财产约定,离婚时是否也一样有效,就是婚前是买的房子,我们约定了,离婚后一人一半,是不是也一样有效呢?如果他不想分给我,不履行这个约定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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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13 20:57
有公证就能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加不加名都可以,但加名你老公不能擅自处分房产,凭公证就可以去加名。
回复时间: 2011-04-13 20:45
原则上平分
回复时间: 2011-04-13 20:48
婚姻期间你们约定财产为夫妻共有,并公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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