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刘哲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合同一时怎么解除

福建-厦门 04-14 06:56  悬赏 25  发布者:391090…… 给我留言  回答:(4)
2007年5月 在厦华工作  直至到2007年9月  直接离职没有办理手续

 现在在宸鸿上班几个月 才知道我之前劳动合同没有接触
   我过去原单位 办理离职以及劳动合同接触   那边人事给我 书面申请 违约金减少以及减免  说要1个多月   推迟  可我急时要处理好  拖不了
  无奈之下 请求贵网站律师们 出个注意 
 在这先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01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4-14 09:26
看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如存在可随时通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单位应为你办离职证明。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复时间: 2011-04-14 08:45
单位需要给你办了离职手续,否则你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回复时间: 2011-04-14 11:40
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1-04-14 12:26
应予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

不承担所谓的违约责任。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北京西城区
宁夏银川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上海杨浦区
广东广州
福建莆田
上海黄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锦州
人气:441623
山东 东营
人气:26212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0012
河南 郑州
人气:531273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4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7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