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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

 06-24 18:02  悬赏 0  发布者:haolon……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于5月初坐单位的车出差,在返回的路上发生单方面车祸

。主要原因是我方驾驶员自行操作失控。我住院治疗费用单位已

负担,目前出院在家修养治疗。主要伤病为颈椎失稳和面部约

8~10cm的线条状疤痕。目前在办理工伤认定。我有三个疑问:
1、单位上口头告诉我在家修养期间的工资按事发日期前一年,

我个人上缴的社保工资给付。每月2300元左右。但是我08年下半

年到09年5月前的实际平均工资基本在5000元左右,这个2300元

给的是否合理?
2、除了工伤办下的那点费用,还存在其他赔偿和补助吗?比如

交通事故赔偿我能享受到吗?精神方面的赔偿等(我们买有工伤

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3、由于我左眉骨到左太阳穴有一条约8~10公分的深度划伤,手
术后肯定留疤。对于此疤痕的后期治疗我可以对单位上有所法律
要求吗?恳请解惑,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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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6-25 10:53
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09-06-25 13:05
建议你在事故发生之日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后期治疗费用待发生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洛阳劳动工伤律师方西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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