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思南  刘同发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婚姻

辽宁-葫芦岛 07-17 10:28  悬赏 0  发布者:素食西红柿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去年与人订婚并同居,后男方以性格不合等拒绝登记并提出退婚,同时要求退回彩礼,否则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请问女方的权利怎样可以受到保护,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17 10:30
你好,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事实及证据情况判决,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详谈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5-07-17 10:32
您好,没有登记结婚可以退还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5-07-17 10:34
没有登记结婚可以退还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5-07-17 10:39
每个案件要结合具本情况而定。
回复时间: 2015-07-17 12:09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江西南昌市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广东茂名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429
河北 保定
人气:287608
浙江 杭州
人气:443475
江西 南昌市
人气:1430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448
山东 菏泽
人气:21889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