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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经济补偿

江苏-苏州 04-14 20:00  悬赏 0  发布者:RJJ95 给我留言  回答:(2)
请问:我于2003年6月进现在单位,于2004后签定合同,单位并以此缴纳养老等,现在单位因卖出,于本月底与我提前解除合同,那经济赔偿单位只从2008年算起,对吗
问题补充:
再请教下,像我有这经济补偿应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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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4 21:14
自2008年起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4-17 14:03
从03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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