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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诈骗罪

北京 04-15 13:33  悬赏 0  发布者:李小新 给我留言  回答:(10)
几个月前我认识了一个朋友,他自称叫王军,河北承德人,他前后以各种借口累计共向我借了1万元人民币,然后主动向我提出写个欠条,我不知道欠条怎么写,就随便写了一个,内容是这样(今王军向我借款10000元,承诺2月内归还,2011年1月16日,借款人签字,他写了王军的签名),当时我并没有要求他出示身份证证明他叫王军河北承德人,就信他了,后来他又借口说要回老家取钱,就又向我借了2000元人民币,但是后来他回来了也没还我钱,现在借条的期限已过,  如果他确实叫王军河北承德人,他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如果他王军的身份是他虚构的,他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我是否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
问题补充:
就是说不能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求助?

那么我该如何向法院起诉,我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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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5 14:43
你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
回复时间: 2011-04-15 13:36
可以起诉,不构成诈骗罪
回复时间: 2011-04-15 13:48
真实姓名的话,不构成诈骗罪,是民事纠纷,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还款。
回复时间: 2011-04-15 14:05
民间借贷关系不属于诈骗罪,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
回复时间: 2011-04-15 14:05
起诉对方要求其归还借款
回复时间: 2011-04-15 14:28
如果他真实名字叫王军,你可以诉讼要回钱,如果真实名字不是叫王军,你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你可以到河北就查下他的户籍身份情况。
回复时间: 2011-04-15 14:33
不构成诈骗罪
回复时间: 2011-04-15 14:46
如果身份信息是真实的就只借贷关系,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信息是虚假的,可以在案发地报案
回复时间: 2011-04-15 19:34
尚不构成诈骗罪,您可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回复时间: 2011-04-16 21:20
可以起诉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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