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李波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人身伤害民事赔偿

江苏 09-26 11:01  悬赏 0  发布者:409510…… 给我留言  回答:(5)
如果报案时,警方立案是以刑事立案,要求民事赔偿只有在确定构不构成刑事犯罪后,才能要求民事赔偿吗? 
2007年毕业后,在10月9号,我被我同学以去河南帮忙做设计的名义骗去,发现是搞传销的,当时我要走,被他强制控制在一个厕所里(期间有殴打和恐吓行为),被迫无奈我跳楼逃跑(从我到河南到逃跑的时间大月3个小时),导致两脚后跟和腰L4粉碎性骨折。当时是以刑事案件立案,现在他们通知我说不构成刑事犯罪。我现在要求民事赔偿,如果我们不在今年10月9号前立案是不是过期了! 
公安机关发了一个关于对方的处罚,在这个处罚决定下面有一这样一句话:被处罚人可以在2个月内对处罚决定提出复议!我们去了法院,他们说要等这个时效过了后,才可以立案!如果这样不就超过一年了嘛!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9-26 11:03
你已经问了五次了,建议找当地律师咨询
回复时间: 2008-09-26 11:15
不存在,你已向人法主张过
回复时间: 2008-09-26 11:21
不构成刑事案件,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08-09-27 11:35
可以民事起诉.
回复时间: 2008-10-02 15:55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0945
广东 深圳
人气:136278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0585
辽宁 大连
人气:12023
安徽 合肥
人气:28228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