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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问题

辽宁-铁岭 04-16 14:01  悬赏 0  发布者:wamdcg 给我留言  回答:(6)
女方起诉离婚,并且女方已怀孕,男方决定不要孩子,在法院未判离婚之前,女方可否将孩子打掉?打掉后财产将如何分割?(男方给女方8万元彩礼,目前已剩余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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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6 15:27
可以打掉孩子。。。。。。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6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4-16 21:22
女方可将孩子打算。
已登记的,不必退彩礼。
夫妻有共同财产的,应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4-16 14:09
1、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提起离婚之诉,男方不要孩子,女方可以打掉孩子。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符合上述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1-04-16 17:02
你好,
女方可以不要孩子,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4-16 20:01
女方决定即可,并对夫妻共同产进行划分即可。
回复时间: 2011-04-25 16:51
女方可打掉孩子,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割,彩礼无需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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