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罗雨晴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后女儿由我抚养,女儿的移民搬迁安置房是否与我一起

云南-昆明 04-18 05:22  悬赏 20  发布者:djY1168 回答:(3)
我是一个从外省迁入昆明市盘龙区松华乡,离婚已有三年,女儿由我抚养,因我们没有什么房产户口就没法分开,户主仍然是我前妻,现移民搬迁政府安置分配每户一套住房(每人30平米),我们三人就有90平米,安置房户型面积只有65平米,因我前妻是户主也是当地人,她提出必须要一套65平米的安置房,这面积就包含我女儿的在内,可我就没有,而政府安置条例说明面积不够按每平米4690元补偿,那我和女儿是否该一起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8 07:16
答:因你特殊情况,可以向拆迁人反映,在你享有的份额内争取合理安置。和谐社会不会让你居无定所的。
回复时间: 2011-04-18 08:31
你好,按照他们的安置方案,你和女儿可以得到安置,你可以向当地政府反映,要求将你和女儿的安置房与前妻的分开就行了!
回复时间: 2011-04-18 09:26
建议就你的问题向拆迁安置部门沟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无锡
福建莆田
广西南宁
山西太原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060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365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4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516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3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