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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规划区内房屋重建的问题咨询。

湖南-湘西 07-22 08:20  悬赏 0  发布者:lsldwl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是国有划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核定的面积为288.2平方米,实际占地面积约340平方米左右,超面积部分已由国土管理部门作出了相应的罚款并补办了相关手续。95年建成入住,三证齐全。14年政府要修建医院后门,把我家和邻居家划入了规划区,结果邻居家被成功征收,而我家因为比邻居面积大很多(差不多要大100个平米左右)而征收价格却与邻居家相差不到十万元而没有达成协议,最终政府放话放弃征收。
但政府工作人员口头表示我家的房屋只能保持原状,不得加层、改建和翻修,除非我们关系硬,能够批到手续,那他们也可以不管。否则按违法建筑,建多少拆多少。
此外,在拆除邻居家房屋的时候,墙体倒塌把我家墙体、过道、楼梯、大门均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尤其是墙体已经开裂,几乎可以判定已经成为危房。但政府至今仍没有出面来为我家进行鉴定和整修(我们催过至少三次,每次都说来人,但实际只派了一个村干部来了一次)。
请问:政府放弃征收后不允许我改变原状,不得翻修和重建是不是合理合法?从造成我家房屋损害后至今不进行鉴定和维修是不是合理合法?我怎样都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22 08:40
你好,显然不合理,可以搜集证据,委托律师,起诉维权,有需要请来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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