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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和我老公刚领结婚证不久,仪式也没办,他四十多岁了,头婚,原来他周边的女性朋友很多

 07-22 08: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19)
我和我老公刚领结婚证不久,仪式也没办,他四十多岁了,头婚,原来他周边的女性朋友很多,我们是出于有了孩子了才领的证,他原来精子存活率小,一直没有过孩子。他平时工作在外地,我现在怀孕了他也不怎么回来,我担心他是否就和我领个证,骗我把孩子生下来,以后再离婚,抢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我没有工作,家庭条件也没他的好,他和我争取抚养权的话我怕我争取不上。目前这种情况,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最佳权益呢?平时他也就给我生活费,说生意资金周转,也没有给家里存上什么钱。我想问下,能不能做婚内协议,以后孩子的抚养权无条件归女方所有,去公证处公证有用吗?
问题补充:
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孩子和最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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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7月22日 09时38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本案中,涉及孩子抚养的问题,并非属于财产关系,因此,不能通过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我的补充: 2015-07-22 09:42
其次,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因此,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的。
再次,建议您保留好对孩子成长有利证据,你们现在可以写婚内协议,约定财产的问题,这样离婚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我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能告诉我如何书写婚后财产的问题,怎么约束最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22 08:58
2周岁以下的小孩,抚养权原则上是给女方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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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7-22 09:09
不能,
回复时间: 2015-07-22 09:36
你好!原则上2周岁以内的孩子由女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5-07-22 09:38
你好,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归母亲抚养的。
我的补充: 2015-07-22 10:05
1、婚前协议或者婚内协议中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全的归属的约定是否有效,一直都是有争议的。一般法院都会认为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就像公民的受教育权一样,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保证书中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2、但是婚内协议关于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你可以跟男方约定,如果离婚,财产的归属,或者对方给你支付一定的补偿费,要知道金钱在离婚中是一个重要的补偿手段。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所以,如果真的离婚,那么两岁以下的孩子都是跟随母亲生活的,男方要支付抚养费,而且如果孩子长期跟着母亲共同生活,孩子对母亲有明显依赖,而且孩子父亲长期工作在外地的话,2岁以上的孩子也是优先考虑跟随母亲生活的。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我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回复时间: 2015-07-22 09:51
这个协议没有用,公证处也不会公证。目前你说的这些关于都只是你的猜测,你要先试着和你老公沟通,小孩子出生了是离不开妈妈的,即使法院诉讼离婚争小孩抚养权,那至少要等小孩两岁之后他才有希望。夫妻之间要多一份信任少一些猜忌,这样婚姻关系才能牢固。
回复时间: 2015-07-22 10:01
你们可以签订协议,对有关财产问题作出约定。只要双方签字,公不公证协议都有效的。但孩子抚养权的约定,若约定对子女成长不利的属于无效。
孩子的抚养权,一般2岁以前,离婚会判给女方。
回复时间: 2015-07-22 10:05
孩子的抚养权是没办法约定,但是孩子2周岁以下原则上都会判给女方。至少在孩子2岁前他是很难夺走抚养权的。
回复时间: 2015-07-22 10:12
你好!
首先,2周岁以下一般随女方,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其次,对孩子抚养权是否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各地做法不一,但在理论上,应该可以的。是否公证不是成立要件,只是公证效力更高。
最后,你可通过协议约定抚养权,但公证处可能对有争议的文书不给公证,对于协议可以找2个证明人即可或者做律师见证。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7-22 10:15
根据你所述,你目前只是一种担忧,并没有实际要解决的问题,婚姻生活是共同经营出来的,少一些误解、猜疑,多一些沟通,这才是最重要的夫妻生活之道。
回复时间: 2015-07-22 10:1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回复时间: 2015-07-22 10:27
孩子在两周岁一下,一般应当归女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5-07-22 10:42
可以约定如果双方离婚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配,可以申请公证。
回复时间: 2015-07-22 10:46
首先孩子抚养权不像是财产,不能婚内协议,也就不能公证了,再次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要基于多种因素而定,并不是谁的经济条件好就归属谁,最后建议,你担心的问题只是预想,婚姻需要用心去维系,没有错的婚姻只有不明白的人,祝你好运!
回复时间: 2015-07-22 10:55
感情是靠两个人真心相处得来的,不是用协议能够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5-07-22 10:56
协议要有效,其约定内容首先要合法。违法国家法律的约定都是无效的。比如你们约定:男女双方不得离婚,生育子女只能归女方抚养,一方主动离婚承担违约金100万等都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5-07-22 11:00
婚内协议无效,孩子抚养权问题随时可以申请变更。
回复时间: 2015-07-22 11:05
你好,公证是得到不到你所诉的权益的保护的
回复时间: 2015-07-22 11:15
周岁以下的小孩,抚养权原则上是给女方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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