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浩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处理交警的作法对不对?

 07-22 09:39  悬赏 25  发布者:janeai……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4)
在前期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在直行小弯道的过程中(正常行驶)把对面行驶的轿车后面串出的电动三轮车撞了,造成后面斗斗里坐着的一个阿婆手腕骨折,后去医院垫付了三千元。交警也开出了保险垫付通知等手续,由于事情发生才三日,伤情鉴定也没出来,事故责任认定也没有出来,但是对方就以医药费没有了等多种借口要求我方继续垫付,交警也让我们先行垫付,因为我是车主,属于高危驾驶。另外我想请问电动三轮车认定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如何判定?
问题补充:
本来也和对方说好,如果在资金不够的情况下,请对方先行垫付,保留好发票等凭据,以备事故责任认定下来,该是多少我们就认多少。但目前这边的交警也强调的是我们不管责任多大,应该由我们先行垫付因为我买了保险,事故方也反悔认为没有道理是伤者垫付。我本来想相信交警的公正公平,结果现在都有点害怕了,因为对方是弱者,我是开车的高危人群?
在什么认定都没出来的情况下,交警要求我们垫付医药费合不合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7月22日 12时22分
您好,你可以不垫付。交警不能强迫你们垫付。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22 09:41
你好,交警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回复时间: 2015-07-22 09:43
你好,可以要求伤者自行垫付,待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按照责任等确定赔偿。现在也可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
回复时间: 2015-07-22 11:20
你好,你可以拒绝的。你可以等对方治疗好以后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支付赔偿费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4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0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4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5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38
山东 菏泽
人气:2092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