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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的第三者,使用卑鄙的手段导致我与未婚妻分开,造成的伤害赔偿与法律会有何判决

广东-汕头 04-18 16:03  悬赏 0  发布者:aa1478…… 给我留言  回答:(1)
事情是这样的,我与未婚妻在一起半年多的时间内,未婚妻的旧情人出现,在未婚妻情感低落的时候,骗她出去吃饭,见面后又骗她去能独处的茶室,强迫我未婚妻与他发生性行为,后又以爆光让我本人知道,要挟我未婚妻与他再次发生性行为,几个月来天天打电话骚扰,最后被我发现,因无奈必须分开,我未婚妻也坏我的孩子两个月,也只能去做人留,现在我与未婚妻都是痛苦万分,现在我们应该如何起诉这个第三者,在法律的标准赔偿方面是如何的?本人因为书读得不多,没能说得更加清楚明了,很抱歉,希望有好人愿意给我们指点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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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8 16:44
可以报警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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