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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赔偿

 04-18 22:20  悬赏 5  发布者:袍哥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佛山 回答:(2)
亲属抚恤金赔偿的时间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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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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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4月18日 22时30分
以下法规供你参考。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四条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9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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