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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家庭财产分配

河北 04-19 21:56  悬赏 0  发布者:李荣欣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妈妈与继父结婚十年了,婚前夫妻双方各有一儿一女且当时已经成年,婚前继父有两套平房,婚后第九年妈妈与继父又买了一套平房,二老想在健康之时将三套房子分配给两个儿子。请问依法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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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0 09:41
首先,给你纠正一下你的说法,对于财产二老健康的情况下不能是分割,我认为处分比较合适。对于你说的财产性质还有些疑点。1、你继父婚前的房子的性质存在不确定性,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婚前房产完全属于他个人。这种情况下,现在二老可以处分这些财产。另一种情况是这些财产属于你继父和他前妻的共有财产,前妻死亡后,其前妻的财产部分作为遗产,你继父跟其前妻的儿女是有权继承其母亲财产的。这种情况下,这部分遗产,二老是无权处分的。
  2、二老婚后的房产性质属于夫妻共有,可以根据二老的意愿处分他们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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