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李波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北京-崇文区 07-24 10:39  悬赏 0  发布者:明天去北京 给我留言  回答:(5)
交通事故后没有就诊,开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段时间后由于受伤部位持续疼痛,于是去医院检查发现伤情。提出诉讼后,法官让我鉴定因果关系,但由于当时没有就诊,法医不给鉴定。于是,我提出,应该由双方在庭上陈述,看需要决定应该由谁负有鉴定的举证责任。我想知道的是,如果法庭开庭,让我举证证明现在的伤情和之前的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可以证明?还需要我证明之后没有被别的车撞击吗?是不是我只要证明有这次交通事故这一事实存在就可以了?至于现在的伤情是不是那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这一举证责任到底在谁那里?
问题补充:
看了下面的三个回答,我觉得不精辟。如果是我举证的话,请注意,我已经以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了这一事实的存在,我以这一事实指控就是对方撞的。我觉得,再让我证明我没被别的车撞着,证明现在的伤就是那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我认为是在逼迫我,侮辱我,法律不能要求一个人自证清白,象这种说我又被别的车撞了等等的说法,这是莫须有的指称是对一个人冤枉。我认为,我不再需要举证证明我没被别的车撞着,对方应该提出这种举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7-24 10:53
您好,您需要举证。
回复时间: 2015-07-24 10:57
你好,谁主张,谁举证
回复时间: 2015-07-24 10:58
你好,你需要举证的
回复时间: 2015-07-24 11:06
谁主张谁举证。
回复时间: 2015-07-24 13:11
你好,谁主张,谁举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黄浦区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山西太原
浙江杭州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138
广西 柳州
人气:704163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550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41
广东 深圳
人气:289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3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