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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新身份证以后,原来的身份证还属于个人财产吗?
山东-烟台 07-26 16:42 悬赏 0 发布者:落第才 给我留言 回答:(8) 某甲到公安机关补办了新身份证以后,使用新身份证向某乙提起诉讼,要求某乙返还其身份证。
请问:
①某甲对已作废的原身份证是否还有所有权?即某甲是否有诉权?
②起诉书中的“身份证”一词应如何解读?是指新身份证还是可以解释为“原身份证”?
谢谢!
请问:
①某甲对已作废的原身份证是否还有所有权?即某甲是否有诉权?
②起诉书中的“身份证”一词应如何解读?是指新身份证还是可以解释为“原身份证”?
谢谢!
问题补充:
感谢各位律师的回答。因追加提问一直不能用,所以把问题集中在这里。1、《身份证法》当中并没有补领以后原身份证作废的表述。那么,说原身份证作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如果某甲“对自己的任何身份证明,什么时候都有所有权”,那《身份证法》中为什么会规定“领取新证时,
必须交回原证”?人们完全可以说,我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回?
3、《身份证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一人一证,说一人一证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4、“作废的身份证原则上应上交派出所,甲应不能再持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5、作为身份证的管理机构的公安机关在发现某乙持有某甲的身份证时,要求某乙上交是其职责所在。但身份证作
废以后,某甲凭借法律的哪一条规定可以要求退还?
6、“居民身份证是证明作用,仅对其物化产品享有所有权”。“其物化产品”是指什么?补领新身份证后,原身
份证就不属于或没有“其物化产品”了吗?
7、说身份证“具有身份利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8、所谓的对“身份证”解读,是说当一个人补办身份证以后,“身份证”这个词难道不是特指现在正在使用“新
身份证”吗?
9、某甲只要求某乙原物返还身份证,没有其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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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浙江-宁波]
- 温作团律师 VIP
- 电话:15824217477
- 87140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7-27 12:22
1.作废的身份证原则上应上交派出所,甲应不能再持有,从这点上讲,甲对作废身份证不享有所有权;甲与乙存在纠纷,有利益关系,甲当然有诉权。
2.如果理解,需结合起诉书中阐述的事实是指向哪个。
2.如果理解,需结合起诉书中阐述的事实是指向哪个。
- [浙江-嘉兴]
- 徐君伟律师 VIP
- 电话:13732582122
- 25721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7-27 12:22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身份信息属于人身信息,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是由专属性的。
二、办理身份证是您本人支出后所得到的,所有权也是您个人的。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是由您个人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他人不得干涉。因此您的诉权就是物权返还请求权。
三、原来的身份证还是有效的,您务必去拿回来。所以说身份证应该理解为存在的身份证包括原有的和现在有的。
综上三点可以起诉,与法有据,应该依法判决支持您的诉讼请求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的
一、身份信息属于人身信息,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是由专属性的。
二、办理身份证是您本人支出后所得到的,所有权也是您个人的。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是由您个人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他人不得干涉。因此您的诉权就是物权返还请求权。
三、原来的身份证还是有效的,您务必去拿回来。所以说身份证应该理解为存在的身份证包括原有的和现在有的。
综上三点可以起诉,与法有据,应该依法判决支持您的诉讼请求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的
- [山东-青岛]
- 徐志远律师
- 3129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7-27 11:58
1、甲对自己的任何身份证明,什么时候都有所有权;2、任何人对任何侵犯自己权利的行为都有“起诉的权利”。3、身份证无须解读,就是国家颁发的证明公民身份和基本信息的证件,具体的有可以分为,一代和二代的,短期和长期的,临时的,丢失又找到的(可以称作原来的,也有效没有作废。)。
- [青海-西宁]
- 凌爱军律师
- 28688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7-27 11:59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身份证系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某甲对于作废的原身份证,应该交回公安机关。
其次,身份证办理属于行政行为,至于身份证所有权问题,应该一人一证,作废的身份证应该交至公安机关销毁。
再次,作为公安机关,其可以对居民身份证进行管理,所以,其要求退还也是合法合理的。
首先,身份证系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某甲对于作废的原身份证,应该交回公安机关。
其次,身份证办理属于行政行为,至于身份证所有权问题,应该一人一证,作废的身份证应该交至公安机关销毁。
再次,作为公安机关,其可以对居民身份证进行管理,所以,其要求退还也是合法合理的。
- [辽宁-铁岭]
- 任玉山律师
- 28097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7-27 12:20
你好!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①某甲对已作废的原身份证是否还有所有权?即某甲是否有诉权?
答:某甲对已作废的原身份证不具有所有权,因为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所以,居民身份证是证明作用,仅对其物化产品享有所有权。对作废的身份证应当交回公安机会户籍部门。
②起诉书中的“身份证”一词应如何解读?是指新身份证还是可以解释为“原身份证”?
答:“身份证”不需要解读,公安户籍对身份证进行依法管理。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①某甲对已作废的原身份证是否还有所有权?即某甲是否有诉权?
答:某甲对已作废的原身份证不具有所有权,因为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所以,居民身份证是证明作用,仅对其物化产品享有所有权。对作废的身份证应当交回公安机会户籍部门。
②起诉书中的“身份证”一词应如何解读?是指新身份证还是可以解释为“原身份证”?
答:“身份证”不需要解读,公安户籍对身份证进行依法管理。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7-27 15:00
你好
1、虽然原来的身份证已经作废,但是某甲对已作废的身份证仍具有身份利益,其仍有权要求返还已经作废的身份证。
2、起诉书中的身份证应解释为原身份证,因为解释为新身份证明显不合逻辑。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1、虽然原来的身份证已经作废,但是某甲对已作废的身份证仍具有身份利益,其仍有权要求返还已经作废的身份证。
2、起诉书中的身份证应解释为原身份证,因为解释为新身份证明显不合逻辑。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 [辽宁-大连]
- 张德华律师
- 681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7-28 13:21
甲对自己的任何身份证明,什么时候都有所有权
- [河南-郑州]
- 周喜豪律师
- 5878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7-30 10:52
首先,身份证系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某甲对于作废的原身份证,应该交回公安机关。
其次,身份证办理属于行政行为,至于身份证所有权问题,应该一人一证,作废的身份证应该交至公安机关销毁
其次,身份证办理属于行政行为,至于身份证所有权问题,应该一人一证,作废的身份证应该交至公安机关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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