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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你好:我在公司里工作七年,一直担任生产部一组长职位,安排本组各机台生产任务

广东-广州 07-27 14:1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徐律师你好:我在公司里工作七年,一直担任生产部一组长职位,安排本组各机台生产任务,之前合同是综合计时的,底薪2391加班另算,公司只给每月48个小时的休息日加班费,其它加班没有考勤,打了也不作数电脑不显示记录,但我们上下班是与部门机台员工是一样的,时常要加班,公司解释说我们是包薪,就是3500左右每月,所以没有平时的加班费,我们也不太了解劳动合同法,所以没有去查过,但今年以来公司与另一个工司结合,另一公司入主这家公司接手公司管理,法人未变,接手后即改变了工资构架,变成效率计时,天天加班很多,双倍单倍加起来每个月300小时以上,工资可能也变成无定时工作制了,没有双倍工资了,但我发现要是按照我之前合同的底薪和现在的工作时间算的话要少几百元以上每个月,上班时间也太长了很辛苦,我们可不可以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提请补偿,合同去年补签后共二份全被公司压着不发,公司工资改革也是强行实施,没有得到员工签字同意,以前车间机台是计件的,也没有按劳动法给加班费,现在实施新工资后比往年还要少工资,效率要更高。请问我可以用什么理由申诉吗,得到补偿的可能性大不大?     补充,公司其实是正点上下班的,这种工作性质可能申请到无固定工时制的批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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