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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女双方订立婚约,男方给女方彩礼2万元,后男方毁约,要求女方返还彩礼2万元

辽宁-沈阳 07-28 21:0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男女双方订立婚约,男方给女方彩礼2万元,后男方毁约,要求女方返还彩礼2万元。女方已用彩礼钱买了金项链等,有买卖票据,女方请客吃饭花费没有票据。请问,女方应该返还彩礼吗?如果应该,应该返还多少?60%到7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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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29 00:16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
回复时间: 2015-07-28 21:06
没有登记结婚的要退回
回复时间: 2015-07-28 21:08
没有登记结婚的要退回
回复时间: 2015-07-28 21:17
没有登记结婚的要退回彩礼
回复时间: 2015-07-29 08:57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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