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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请教未签订劳动合同问题

 07-28 23:18  悬赏 20  发布者:liuyao……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徐州 回答:(1)
我是2011年应聘到一家单位,单位一直都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4月30号单位要求我们签限期2年的劳动合同,我没有签。单位于5月1号就解除了我的劳动关系。请问怎么算经济赔偿金?
问题补充:
因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就直接解除了劳动关系,所以应该给赔偿金。只是这赔偿金该怎么计算呢?我光知道一年之内是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的,那一年之后的应该怎么算呢?还是从满一年之后到现在的二倍工资?谢谢各位老师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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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7月29日 18时04分
这个11月的双倍工资不是经济补偿金,而且有诉讼时效,你可以主张的赔偿金是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的二倍来赔付。
我的补充: 2015-07-29 18:14
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建议尽快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过了诉讼时效
我的补充: 2015-08-06 15:03
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你可以主张这个,可以电话联系我15252005133
追问:

郑律师: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字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我们单位应当于2011年11月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的,到2012年11月满一年。那么根据这82条的规定,是不是应该从2012年11起算双倍的工资?谢谢郑律师!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可以面谈或者请你作为我们的代理律师。

回答:

从你入职至今已满三年多,那么你将得不到任何双倍工资了。首先是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时效是一年;其次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也不会被支持,根据北京市法院及仲裁系统的观点,就是只有劳动者提出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单位拒绝签订的情况下才有这种双倍工资。但各地做法不一,一般就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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