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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问题

上海 07-29 23:32  悬赏 0  发布者:269119…… 给我留言  回答:(4)
各位律师好:
      我是在XX公司做上门洗车的,在洗车期间因为把雨刮器立起来洗,不知道雨刮器怎么的就自动弹下去把车前挡风玻璃砸裂了,然后公司说是因为我自己操作不当,应该由我和车主协商赔偿,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金额在8000-9000范围,请问公司这么做合理合法吗?
       备注:(我们在入责培训的期间,公司的培训师傅是要求我洗车时把雨刮器立起来洗的)
       另外就是我进公司已经领了4个月工资了,公司也不给我们签劳动合同,公司就只在上个月给我们签了份小区承包合同,合同只有公司单方面有,我们全体洗车工都没有拿到另外一份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还有我们是属于室外工作的,几乎晴天时我们如果有车洗,都会顶在太阳地下的高温天气洗车,好多同事都中暑过,公司不给我们高温费,这样合理吗?
       请问上诉问题,我应该怎么维权,请各位律师给我指条维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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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30 11:11
1、属于职务行为,理应由公司与车主协商赔偿;
2、若公司认为你存在操作不当、重大过错,可由公司起诉你追偿。
如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详询。
回复时间: 2015-07-30 11:20
如果你认为是公司的问题,你可以起诉公司
回复时间: 2015-07-30 13:59
应当由公司承担损失;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差额。

应当给高温费。
回复时间: 2015-07-30 23:18
1、属于职务行为,由公司负责赔偿
2、未签劳动合同,可主张赔偿双倍工资差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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