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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要离婚

 04-24 01:56  悬赏 0  发布者:zxy198……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陕西 回答:(3)
2011年2月我想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当时法院接状人只说他尽快和被告联系且让被告到法庭,让我回家等电话,说他们和被告联系好了给我电话,到现在我已经等了两个月,期间我给法院打过三次电话询问此事,但是法院只是说给被告打过电话,还说要立案必须双方都到场才能给我立案,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一个确定的消息,不给我立案,而且被告也存心躲避不露面不到庭,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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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4月24日 07时50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法院的人纯粹在胡扯,在忽悠你呢,没有双方到场才立案之说。如果不立案,建议你直接找法院领导,或向检察院投诉违法行为;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对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满十周岁的孩子,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一般应平均分割。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解释得很详细,我决定采纳您的建议,谢谢康律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4 05:18
没有双方到场才立案之说
回复时间: 2011-04-24 06:17
法院应当给予立案。。。。。。。
评论者:权元律师
时间:2011-04-24 14:02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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