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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户口问题

上海 04-24 08:18  悬赏 15  发布者:ZtI1156 回答:(6)
我和丈夫2002年登记结婚,他是外地的,为了结婚,他父亲出钱买了套房子(无产证),是在登记前买的,之后装修是我们俩共同支付的,不知道我有没有一半的房产。他的户口迁在我的名下,如果离婚,我可不可以叫他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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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24 08:22
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不能分一半,户口可要求其迁走。
回复时间: 2011-04-24 08:20
房产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如果离婚,你可以要求他迁走户口。
回复时间: 2011-04-24 09:05
户口问题不能强迁,得协商解决。
这个房子婚后的装修费用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分割,房子不是共同财产。
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4-24 10:09
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你没有份额。婚后共同装修部分你有权主张分割。
详细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4-24 13:28
房产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你可以主张装修款项及婚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你可以要求他迁走户口。
回复时间: 2011-04-24 17:09
你没有产权,但装修费属于你的部分可以要求返还。离婚后可以让他迁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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