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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问题

北京 04-24 10:40  悬赏 10  发布者:AUf6659 回答:(10)
我是第二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可是这次法官告诉我找不到对方,无法下达传票。可是对方就在家中,每天我都可以看到,请问法官有么有义务将传票亲自送达到对方?如果对方就是不去接传票,是不是我就离不了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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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24 11:27
你好,法院可以采取其他方式送达,比如邮寄、留置或公告。
回复时间: 2011-04-24 10:45
你好,本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4-24 10:45
法院可以采取其他方式送达,比如邮寄、留置或公告
回复时间: 2011-04-24 10:48
你可以要求法官到家送达传票.
回复时间: 2011-04-24 10:49
法官有义务送达。不行就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所以,可以在公告中注明开庭时间,到期就可以缺席审理。也就是说,如果公告送达后,被告在开庭日没到庭的,就可以缺席判决。
回复时间: 2011-04-24 11:00
可以催办
回复时间: 2011-04-24 11:09
法院可以采取邮寄、留置或公告等方法送达
回复时间: 2011-04-25 17:28
你可以向法官提供线索,协助法官送达,或者可以选择公告送达,在缺席判决的情况下,也可以离婚
回复时间: 2011-04-25 23:28
你好:
可以变更送达方式
回复时间: 2011-04-26 14:34
法院可以采取其他方式送达,比如邮寄、留置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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