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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争权抚养权

浙江-台州 04-24 16:22  悬赏 5  发布者:yqb1109 回答:(1)
我和他未登记,因为他的年龄未到,但我们有了孩子,因为我是家里的独女,我的妈妈在我快分娩的时候检查去患了白血病,因为我妈妈的突发状况,在我孩子出生才一个半月,他选者离开我和儿子,没给过一次抚养费,现在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他要和我争儿子,请问我该怎样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和我的儿子,应当让他每个月拿出多少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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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24 19:04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抚养费一般为对方固定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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