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辩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申维丰  陈皓元  刘平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玩忽职守罪

贵州-黔南 07-30 23:46  悬赏 0  发布者:唐平 给我留言  回答:(3)
2003年镇政府卖地给百姓,百姓相互转卖了四次后于2014年建房,国土部门当年做国土工作和两违工作,但由于政府莫认建房后,国土工作人员没有进行制止,房主起到第三屋时供电部门下发了隐患停止通知书并报镇政府安监站,安监没有及时管理,房主不听供电部门,起到第四屋时,离高压电只有1.6米,装修过程中,有两个学生跑到四楼楼面上去玩,被电打死了,国土所长是否犯玩忽职守罪,谢谢律师帮助解释
问题补充:
被电打死时,原国土所长已调国土所22天时间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31 06:33
会见,取保候审,无罪或罪轻辩护,轻罪辩护,缓刑,从轻减轻量刑,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详询来电
回复时间: 2015-07-31 08:04
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为其代理维权
回复时间: 2015-07-31 09:06
你好,不存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49
河北 保定
人气:161604
浙江 杭州
人气:442667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39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89
重庆 渝中
人气:3968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