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王浩  陈皓元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物业管理费

广东 04-25 07:22  悬赏 30  发布者:小饭饭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好。我家是2005年买了一套房子,合同规定是2006年12月15日交付房屋,但应为房屋存在很多问题,直到2011年4月份以前都没有交付房屋,没有签署任何房屋交接单据。2009年经过二审终审,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2006年12月15日至2007年4月份的违约金。物业管理公司在2008年曾经起诉我们没有交物业管理费,但败诉,他们也没有上诉。2011年4月12日。我们才收楼。签署交接单据。现在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我们交付2007年7月1日至2011年4月份的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请问这样有法律依据吗?
问题补充:
物业管理公司2009年起诉我们。要求我们支付2007年7月到2009年1月的物业管理费。(一审败诉,没有上上诉)现在则要求我们交纳2007年7月到2011年4月30日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签收交接单的签收日期是2011年4月8日。(案涉房屋无论一审还是终审,都没有明确表明交付房屋的期限。)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5 07:31
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1-04-25 07:25
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得到准确答复。
回复时间: 2011-04-27 10:28
“物业管理公司2009年起诉我们。要求我们支付2007年7月到2009年1月的物业管理费。(一审败诉,没有上上诉)”这个判决就已经生效,你无须支付2009年1月以前的管理费。建议你缴纳2011年4月8日之后的物业管理费,之前的是否要交,看看判决书上对你不用交管理费的理由是否还适用于2009年1月至2011年4月8日的情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09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4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0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4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