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知识产权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李波  
已解决问题

关于商标优先权

 07-03 15:33  悬赏 30  发布者:maryma……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3)
我们是天津武清的企业,公司名:天津某某工贸有限公司。天津市商标这册受理中心打电话说有一个人要申请“某某”商标,和我们的商号一样,他让我们注册某某商标,还说有优先权的期限到7月6日,否则,对方的标注册后我们就侵权了,是这样吗? 谢谢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7月07日 13时36分
商号名和商品的商标不是一会事,如果你们不把商号的名申请为商标,别人有权申请为自己的注册商标.别人将你们的商号名申请为商品的注册商标,并不侵权.你们继续使用你们的商号名并不侵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03 17:10
使用商标的,属于侵权。
回复时间: 2009-07-03 20:05
对方侵权。系对登记字号人的侵权,混淆了消费者的判断力,从而推销自己的产品,产生不当得利。
评论者:maryma19 给我留言
时间:2009-07-08 09:44
非常感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广西桂林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47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556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52
湖北 襄阳
人气:443187
陕西 西安
人气:58280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