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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咨询

上海-宝山区 08-02 10:21  悬赏 10  发布者:zju007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于今年7月16号到宝山区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一共填了5张表格,申请公开5份文件,分别是(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今天拿到回复,说答复如下我要求获取大场镇场中村北弄配套商品房基地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这个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指责权限范围,建议我向发展改革委咨询,我要获取5个文件,规划局只提一个文件,而且这个文件不属于他们的范围,就算这样,为啥不提其他几个文件,请问法律专家这个是不是有很大问题,我是不是应该申请行政复议,我认为这是我的合法权利,各位专家你们看对不对
问题补充:
我问过别的拆迁户,说规划局拿不出这5个文件,就说明有问题,我们可以不让拆,这种说法请问法律专家有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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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02 10:24
这是可以按照当地标准来执行的
回复时间: 2015-08-02 16:01
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回复时间: 2015-08-02 12:10
你好,可以申请复议的。
回复时间: 2015-08-02 12:59
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回复时间: 2015-08-02 13:09
建议申请行政复议,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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