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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中殴打行为立案标准

河南 08-03 04:49  悬赏 0  发布者:杨玉周 给我留言  回答:(0)
2014年7月。正在家中休息的我。接到朋友妻子电话说被人打了,我过去气愤之下。殴打了对方。后因债权债务与其商谈还款事宜。不足4个小时。期间拔打了110电话。后将人带河南省林州市振林派出所请求调解。对方恶意逃避债务长达三年。在街上偶遇。期间曾向林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对方支付。因见不到债务人。支付令无法送达。鉴定结果为轻微伤。8月份林州振林派出所对我进行了刑事拘留。理由是具有殴打行为。法院判有期徒刑6个月。上诉被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本人出狱后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立案标准及相关资料。索要合法债务存在的殴打行为不超过24小时立案应以是否构成伤害罪为依据。本案中轻微伤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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