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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合同由其子女一人签定,但办理产权登

山东-枣庄 08-03 05: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合同由其子女一人签定,但办理产权登记时写了夫妻双方名字 请教: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合同由其子女一人签定,但在交房办理产权登记时写了夫妻双方名字。 请问这种情况,如果离婚财产分割,能算做出资方子女一人财产么? 谢谢 还有 有没有可能, 如果离婚,出资方父母出示出资凭证等,可追回全部产权(按新婚法解释,双方父母出资的,可按双方父母出资的比例分割财产,那我所列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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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04 11:06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在产权登记时写夫妻两人的名字,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离婚,出资方父母出示凭证可主张夫妻归还购房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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