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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顶层阁楼漏水的物业纠纷问题

福建-福州 08-05 11:35  悬赏 20  发布者:mengro…… 给我留言  回答:(0)
您好。我是福建福州某小区业主,所住房屋是小区顶层,由于是顶层,因此有个小阁楼(只是开发商默认附赠使用,无产权,也未写入购房合同。当时是二手房买来,房东售房时告知由于有阁楼,购房价格较它层略高,阁楼是可以使用的,小区内多数顶层业主也都默认使用阁楼)。房子入住前装修时,物业与我们签订一份装修协议,告知如果使用阁楼,将来出现漏水现象,物业不负责。前2-3个月,家中阳台发现些许漏雨水渍,由于是从外墙渗漏的,我们自己无力解决,因此,我们报请物业排查维修,但物业未解决。不幸的是,经过几场大雨,最近房子外墙渗漏,导致家中阁楼地板及房屋(非阁楼)的天花板、厨柜渗雨浸泡。当我们找物业解决时,物业以房屋超过5年保修期及之前签的装修协议作为理由,拒绝赔偿损失,也不承担外墙维修费用和事宜。请教律师,物业签订这样的免责协议,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是否有法律效力?物业是否应该有维修责任?我们反映问题后,物业未及时解决,给我们带来财产损失,是否应该为管理疏忽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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