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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

重庆 08-04 18:40  悬赏 0  发布者:卢友杰 给我留言  回答:(1)
30年前 大队开荒出来一些地  后头被大水冲毁成荒地 我们自己花费人力物力劳力 修河堤 恢复农田,耕种至今。现在面临政府征用土地 村委说这是集体所有 让大家平分 这样合理吗 。征用不就是征用使用权吗 而我们相当于开荒 是具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啊。 
问题补充: 律师您好,有这样一个情况,有另外一些田地被大水冲毁后一直没人管,直到最近国家修了河堤并把地开垦出来,他们这种地征用时只分了5000元/亩;而我们自己一直耕种着的地是50000/亩,而大队商量只给我们种田户给予3500/亩的补偿.我认为很不公平啊 这个地现在值50000/亩就是因为它不是荒地啊 并且之前被水冲毁后其他人没有出任何人力物力,为什么我们只能分这么少?我有想法通过土地仲裁委员会来解决问题,想问哈律师,有没有可行性 最后结果会不会比目前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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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8-05 11:10
你好,显然不合理!协商不成走法律渠道。有需要请来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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