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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公车受伤索赔

重庆-万州 08-05 10:36  悬赏 0  发布者:方绍国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哥哥坐公交车,由于公交车胡乱掉头,被大型货车横向撞击,(交警判定公交车全责,)而我哥哥当时被撞造成右胸第三肋骨断裂,额部大面积擦伤,在交警的催促下,公交公司才迟迟将我哥哥及其他伤员送医。移植过程中,公交公司鼓动我嫂子从农村赶出来护理我哥哥,承诺提供护理费。现在事故已经发生一个月多,公交公司一直不作赔偿方面说明,现特向各位律师咨询索赔程序和索赔金额、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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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05 14:02
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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