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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问题

江苏 07-07 09:34  悬赏 10  发布者:lzhbrx……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现在以一项新产品制造方法和产品的构造分别向国家申请了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刚发了受理通知书给我,但是现在我发现以前的一个朋友使用我的方法生产获利,并且和我竞争,如果我获得了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对在专利申请受理期间,我朋友用我的专利方法获得的利益,请问,我有没有一种追索的权利?有明确的法条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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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07 12:07
没有追偿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09-07-07 10:02
你的专利都还没认定下来,不好就此认定你朋友是在侵权获益,如果认定下来,你朋友仍然在用你的专利生产获利,那构成专利侵权,你有索赔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09-07-08 07:05
对发明专利,在公布至授权期间内的利益,可以考虑要求其部分支付,实用新型专利,没有追索可能.但目前来讲,你的专利能否满足新颖性要求还是未知数.
回复时间: 2009-07-08 11:33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09-07-08 15:58
这个根据具体情况来定的,如果你朋友在你申请专利前已经实际生产该产品,那即使你获得专利证书,也不能阻止他在原有范围内生产该产品.建议和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09-07-08 21:33
取得专利权后与律师当面谈。
回复时间: 2009-07-21 19:33
您好!建议您带好相关材料到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天创世缘D1座1506号北京市新坐标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为宜,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孙律师常年联系电话:135818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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