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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是否属于侮辱他人?

 07-07 09:52  悬赏 15  发布者:benima……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5)
请问:给脸不要脸,卖弄,无赖等词在法律意义上是否已经属于侮辱他人,辱骂他人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511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7月07日 11时54分
属于侵犯名誉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07 10:28
一般要情节严重,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侮辱他人,并可主张相应的索赔,一般的谩骂,如果并未成严重后果,并不构成法律层面上的侮辱。
回复时间: 2009-07-07 10:22
如果在公众场所公开辱骂,并造成较严重的后果可构成侮辱罪。
回复时间: 2009-07-07 10:26
单纯实施这样的行为 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一般不会牵扯到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7-08 10:57
如果不是在公共场所,也不严重的话,构不成犯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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