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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育老公提出离婚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江西-赣州 05-02 04:32  悬赏 10  发布者:陈轩xf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和老公于2009年底结婚,2010年底因一直未怀孕到医院做检查,查出不育并做了手术,花费了两万多元(跟我的父母借了一万元),不育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结婚前做过一次人流留下的后遗证,因此老公一直耿耿于怀,并提出了离婚,但是我真的很爱他,不想离婚,我也挽留过,可老公坚决要离,现在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手术前后老公有出轨的迹象,暂未证实,我们因此大吵过几次。婚后我们欠了一些债务,我做手术借了一万五(包括我父母的那一万),之前公公做手术借了一万三,结婚前老公借了七千元,总共三万五千元。现在老公提出我父母的那一万要我还,其他的他来还。请问我可以拒绝吗?或是说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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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02 07:02
你看病的钱,他有义务偿还
回复时间: 2011-05-02 05:53
结婚前的7000是个人债务,婚后的是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1-05-02 12:12
1、公公做手术的借债及你丈夫婚前的借债,你无义务偿还,因为那不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借的债;
2、你手术费用所借的债务(包括你父母的那一万)你丈夫有义务和你一起承担清偿责任,因为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
3、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丈夫是婚姻的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5-04 12:57
除7000元是婚前债务,你无需管外,其他的是共同债务,应该分割。主张赔偿缺乏法律依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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