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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是否为共同财产

 07-08 09:01  悬赏 0  发布者:李云云062……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烟台 回答:(5)
婚前丈夫就和父母分家了,婚后老人的旧房子搬迁换了一座楼,老人把楼又分给我丈夫,分书上说:将所换楼房给张某(丈夫名字)。因为是旧房搬迁,还要向大队交一部分差价,这部分差价由我们两个交上了。现在我们要离婚,请问这个楼能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吗?应怎样分割?
问题补充:
有个分家分书,上面写:将搬迁换的楼房给张某(我丈夫名字),这是否算明确赠与了个人?我们是农村的,楼房属于集体土地房,没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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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7月08日 09时22分
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父母为儿女买房,如在婚前,没有明确指出是买给双方的,则认为是买给其中一方的。再混后买房,如没有明确指出是买给其中一方的,则认为是买给双方的。
您所陈述的情况属于第二种,父母没有指出房子就是买给他的儿子的,且是在婚后,所以应认定房子的产权为你夫妻双方共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08 09:32
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回复时间: 2009-07-08 10:18
一般而言,婚后赠与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个人,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还要注意的是,房屋权属性质如何?登记的是谁?
回复时间: 2009-07-09 12:11
虽然没有明确归你丈夫个人所有,但无产权证,只能就使用权问题进行处分
回复时间: 2009-07-10 13:15
婚后赠与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个人,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还要注意的是,房屋权属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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