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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一个人有两个宅基地,拆迁时用了我和老公的结婚证,请问分的房子我和老公有份吗?

湖北-武汉 08-08 20:32  悬赏 20  发布者:xiaohu…… 给我留言  回答:(1)
公公以前是村干部,一个人弄了两个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村里拆迁时按文件规定一户一个宅基地补偿。然后我们赶在拆迁前拿了结婚证,老公是被安置人之一,多算了一户的过渡费,现在男方要离婚,请问登记在男方名字下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男方说是他爸对他个人的赠予,跟我没关系,一家四口人,只有公公一个人是农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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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08 20:54
婚后原则为共同财产,你可以起诉离婚分割财产
追问:

但这房子是结婚前造的呀!我和老公户口都不在村里。但公公拆迁时将我们结婚证拿到村里,后来变成二户二个宅基地,不然按政府文件是不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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