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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被盗,欠条谁来负责?

四川-宜宾 08-08 22:00  悬赏 0  发布者:294330…… 给我留言  回答:(0)
2015年7月19日,我在韵达安宁公司寄出一快递(含五万元整欠条和农村办理社保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件照)。快递小哥现场确认装袋。运单号:120171480770。邮寄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花古社区。根据物流追踪显示,在7月20日中午到达四川宜宾公司宜宾县分部,接下来一条是23日的:指定办公室代派,而且还被签收。事后四川宜宾公司联系云南安宁公司,安宁公司再通知我,此刻我才知晓快递被盗,说四川宜宾公司已经报警,但是处理结果还未出来。在我询问安宁公司之后得到宜宾公司的联系方式,并主动联系宜宾公司告知具体情况,向其说明我的代理律师手里也有该欠条的复印件,宜宾公司开始并不给出直接的赔偿答复,只是告知愿意出具欠条遗失证明,但此欠条牵涉到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咨询过律师得到结果,宜宾公司出具的“证明”不具备法律效力,故在该诉讼案件中无效。之后多次与宜宾公司联系沟通,工作人员并不太配合赔偿协商,近几天联系说愿意赔偿六百元人民币,给出的理由是:快递保价单上我没有选择保价。六百元赔偿远高于“快递费十倍赔偿”的规定。但是这规定是“格式条款”。快递小哥在取快递时也没特别强调需要保价。备注填写为了安全起见是“资料”。
想请问,快递公司的赔偿是否合适?快递公司能否全额赔偿我?
为何在最后显示是快递由办公室代派?拍照签收也只是一个手写运单号码,快递公司的这种做法合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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