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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购房,女方名分手后房归谁

山东-烟台 05-04 09:46  悬赏 15  发布者:xxi803 回答:(4)
我想咨询一下,我跟我对象没结婚,但是在这之前他购买了个房子,只交了首付,由于他不是本地人,在银行贷不出钱来,所以就用了我的名字购买了这套房子,现在因他对我使用了暴力导致分手,只是掐住我的脖子,对我实施伤害,没有明显伤痕,那这个房子怎么办是对我最好的?在之前他在我家住了一年半,借了我家7000块钱。其中有4000块钱是房子首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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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4 09:49
1 产权属于男方,
2 可要求对方归还借款
回复时间: 2011-05-04 09:52
房子登记的是你的名字就是你的财产,如果对方能证明他出资了,可以要求你把钱还给他,至于你们其他的债务关系,各自举证,和房子没关系。可以打电话详细咨询或者委托我协助办理(13011735168   )于律师    保留电话,以备不时之需。也可以加入 山东律师法律服务群 QQ群148712177,网上咨询。建议最好电话预约,当面咨询,以便全面了解案情,给予帮助。
回复时间: 2011-05-04 10:00
房子用你的名字,就是你的个人财产;
可以将对方的出资给付对方,如果是赠与,则不用给付。
回复时间: 2011-05-04 10:52
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借款按照个人债务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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