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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共同财产还是婚前财产?

江西 05-04 16:08  悬赏 0  发布者:梦幻豆豆 给我留言  回答:(2)
2007年3月按揭买房,老公付的首付,但首付就欠50000元,房产证办的是老公的名字。2008年10月打了结婚证后共同还欠款和银行贷款,2010年3月一次性还清了银行贷款,但目前还欠私人钱款55000元,请问按照婚姻法规定,这套房产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婚前财产,如果婚姻出现变故,财产如何分割?
问题补充:
我到咨询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较高费用,如果夫妻双方协议为共同财产是否有效,协议该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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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4 16:34
你要证明双方出资情况,特别是婚前出资情况。离婚的时候分割房产是没问题的,主要是分割的比例。
回复时间: 2011-05-05 19:40
婚前部分为个人财产。婚后所付款包括归还借款为夫妻共同财产。
加名字不需要很多费用,不存在税费问题,夫妻之间房屋过户不需要纳税。
如果直接协议确定则只要说明该房屋为双方共同财产即可。需要多说就说明下该房购买资金来源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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