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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继承问题

 05-04 17:40  悬赏 5  发布者:祝景文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3)
我外祖父和外祖母在广州市区有旧式二层小洋房一套,房产证上只写着外祖父的名字。外祖父香港籍,外祖母加拿大籍+香港籍。他们有两女一子,我母亲中国籍,舅父澳大利亚籍,阿姨加拿大籍。

外祖父和外祖母1993年曾移居加拿大,1999年,外祖父在加去世。2003年,阿姨也在加去世,当年外祖母回广州居住,直到2011年去世。迄今为止,广州的房产没有办任何继承手续,房产证上仍然只写着外祖父的名字。

我阿姨没有子女,但已婚,姨丈仍然在加拿大,没有再婚。
我母亲有两个儿子,舅父也有两个儿子。

由于一些原因,我外祖父和外祖母生前没有立下任何遗嘱。现请问:广州这个房产按中国法律如何分割和处理?我母亲,舅父各得多少?我姨丈是否有份,有多少?

注:这个问题以前曾问过其他人,答案各不相同,让我很困惑。我希望得到权威和准确的答案,谢谢!
问题补充:
请看我以下理解是否正确?

中国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子女,配偶和父母。故我外祖父1999年去世时,外祖母和我妈,舅舅,阿姨应各自继承外祖父遗产的1/4(尽管没有办继承手续),即原房产的1/8。原房产的1/2仍是我外祖母的财产,不能继承。
2003年我阿姨去世时,外祖母本应取得其遗产的1/2。但由于阿姨生前有遗嘱,遗产全部给姨丈,故姨丈拥有该房产的1/8,其他人份额不变。
2011年外祖母去世后,其拥有的(1/2+1/8)房产由我妈和舅舅平分。姨丈由于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外祖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故最后我妈和舅舅各得该房产的7/16,姨丈得该房产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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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5月04日 22时16分
你的问题,现在还不能确定答案,因为不知道你姨去世时有多少财产。你姨的遗产你外祖母是有份继承的。对该房产,你姨夫最多八分之一;你舅舅和母亲分别十六分之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请看我补充的问题,是否和你的结论一致?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4 18:00
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遗产问题。你母亲和你舅父、姨丈有份。
回复时间: 2011-05-04 18:49
你母亲、你舅父、姨丈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各占三分之一。
对于你外祖父的遗产,你姨丈没有直接的法定继承权。但因你外祖父1999年去世,你阿姨是2003年去世,所以,外祖父去世后,你阿姨享有继承权。你阿姨去世后,她的份额由她丈夫(即你的姨丈)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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