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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诉讼。

湖北-武汉 05-05 09:34  悬赏 0  发布者:ipz7517 回答:(5)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做会计。于2011年4月28日辞职。同时我也是一名未成年,在公司没有任何福利,没有签劳动合同。在职期间,我与公司发生了一些问题。公司主要经营洗涤行业的。由于内部原因把别人客户的东西送错了。老板要我过去拿,我把东西放在一个地方,没有委拖任何人帮我看管。老板就说这一个责任是我的。要我赔偿这批货物的金额。还有,我在辞职的时候,把工资全部拿走,厂长签字同意。可是拿走工资的领条上面月份写错了。这个要紧吗?可是我们老板现在说要告我私自拿走财物。领条也是他们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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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05 09:46
单位应据实支付工资,只要年满16周岁的单位就应为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否则单位应要承担法律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5-05 10:09
首先未成年的标准是16周,然后没签合同违法,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补缴社保;货物的问题看你是否是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决定你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工资问题要看证据。
回复时间: 2011-05-05 11:40
可以要求合法双倍工资和经济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5-05 13:30
单位应据实支付工资,只要年满16周岁的单位就应为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否则单位应要承担法律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5-06 09:12
公司应给你签合同,未签合同,则应支付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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