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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请问这是简单的借款还是已经构成诈骗?起诉是否有胜算?!谢谢

 05-05 19:56  悬赏 0  发布者:索玛花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贵州 回答:(2)
我是一名教师,我单位的校长和主任以单位名义向我借款2万元,借条内容无歧义,但是在落款时他们很有用心的写成了"借款单位:**中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益性)),自己签名有意写成"代表人"(2人均签字,单位出纳会计均未到场,唯一的一名见证人(我校教师,校长密友)都不愿签字).落款时间当天的时候也是该校长在职时间.主观上看似该2人均可以代表学校,但是借款后1个月现任校长调走了.移交时新旧校长如何商议我不在场,现在学校实际情况是负债的。请相关人士排忧解难!谢谢!
问题补充:
虽然“借款单位:**中学”(但是该学校的任何公章都没有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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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5月05日 19时59分
是否盖有学校公章,如果盖有公章,到期不还,可以起诉学校解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胡律师指点!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5 22:13
你好,不管是学校还是个人,钱总得有承担责任的主体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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