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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分手后的经济纠纷

 05-05 22:56  悬赏 20  发布者:zhb_19……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徐汇区 回答:(7)
我男友和他前女友同居10多年(没结婚),爱上我后就和她分手了。他们分手时,我男友由于愧疚,将一套房产过户给了他前女友(他们恋爱时,男友曾写过一份关于此套房免费赠予的协议书给她并按了自己的手印),并且过户时所有贷款和税费都是我男友全额付款的。过户期间由于资金不够,男友向前女友家中借了10多万用来付清房子的贷款(还给女方写了借条按了手印),本来说好4年内还清,但在前女友的强烈要求下,男友决定提前还清借款,就把名下的另一套房产抵押给了银行,但银行的批款还没下来。现在他前女友还在刷他给她办的银行信用卡的附属卡,并且是恶意的,我男友并不情愿。前女友还威胁要向男友公司曝光他的灰色收入,所以现在我男友想向他前女友追讨已过户的房产,并拒付10多万的欠款,并想找她讨回他们恋爱期间直至现在所付出的费用(有银行记录为证而且他前女友失业,无经济来源),请问通过法律的途经可以实现吗?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男友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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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5月06日 01时49分
听你这口气,显然你们也没有结婚,你的身份也依然是他的女友。鉴于你男友有长期同居而不结婚的偏好,你先考虑如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然后再考虑如何帮他将他的损失降到最低。
    因为房子已经完成过户,他前女友已经成为合法的所有人,你男朋友再要回这个房子难度太大。唯一可以考虑的角度是从赠予合同角度入手,或许还有得一辩。
    他们之间藕断丝连的经济关系令人不解。他完全可以向女方讨要恶意刷卡消费的金额,并注销附属卡。至于恋爱期间发生的费用,也只能就近两年发生的费用主张一下,以前的费用能说的清楚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5 23:18
房屋已过户,属赠与合同,合法有效,但借条可依法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5-06 00:03
很难要回来,你男友赠与的行为成立并生效了
回复时间: 2011-05-06 11:05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很难被追回,您可以让你男友注销信用卡以免产生更多的损失!如需律师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5-06 11:34
可以争取到大部分!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5-06 13:10
房产已过户,赠与不能撤销。
但对方恶意刷卡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5-10 10:03
1、房产已过户,若是你男友真实意思表示,则很难追回;
2、欠款,能说清楚的话,可以一搏;
3、信用卡附属卡,可以注销,并向其追讨;
4、细节问题,建议预约律师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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