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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3年生,今年22岁,十六岁那年认识我的另一半,十七岁宫外孕

上海 08-12 22: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93年生,今年22岁,十六岁那年认识我的另一半,十七岁宫外孕,十九岁再次怀孕,同年生了个儿子,今年快三岁了,一直没有领证,现在两人感情不和,我想分手,但是我爸去年造房子借了他们家两万,不知道我如果跟他分手是不是要立即归还,我跟他在一起这几年从来没有幸福过,他从不关心,体贴我,前年我被医生确诊为双相情感障碍,今年我又出现了抑郁症的症状,我真的很想跟他分手,我怕被逼疯,我很需要有人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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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12 22:14
你好,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分开,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小孩的抚养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
回复时间: 2015-08-12 22:12
你好!
根据你的表述和提问,我在认真分析后认为:
1、你们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问题。
2、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你父亲借款,则属于你们的共同债权,也有你的一半。
3、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不行的话,起诉法院确定。
4、如有其他问题,建议来电咨询。如对回答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12 22:20
你们属于同居关系,分开的话欠款是需要归还的。但是也是需要立即归还
回复时间: 2015-08-12 22:27
1、同居关系,可以自行分开;2、借款可以你父亲的名字向男方主张;3、可就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如果你身体不好,可要求男方抚养;4、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回复时间: 2015-08-13 08:27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直接分开即可。
回复时间: 2015-08-13 16:20
想分就分吧。
钱既然是借的,应当归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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