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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打架

福建-福州 08-13 13:32  悬赏 0  发布者:zyg01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家小孩未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受到一个已满18周岁少年挑衅,并且是已满18周岁少年先动手,我家小孩拿起啤酒瓶把已满18岁少年打伤,已满18周岁少年家里已报案,请问这种事件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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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13 13:43
积极接受调查,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5-08-13 14:18
这个事情属于互殴性质,双方都有故意伤害对方的主观意图,因此如果一方构成轻伤以上伤害,另一方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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