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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吉林-长春 05-07 14:40  悬赏 0  发布者:cc11ya…… 给我留言  回答:(2)
。。。于2010年 12月10日在科技城以310元购入300张黄色光盘 再以400的价格卖出 获利 90元 在交易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后 不予批捕 取保    现被收回看守所 请问此犯罪行为法律部门该做如何处理  恳请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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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7 15:33
您好,您讲述的情况已经涉嫌出售淫秽物品牟利罪;

一般在出售淫秽硬碟100-300张以上的就构成此罪。3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管制并处罚金。
回复时间: 2011-05-07 15:42
按你的陈述,涉嫌刑事犯罪,具体如何处罚,需根据实际案情确定,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便争取较轻的处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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